为了搞清楚自己一批价值180余万元的卷烟去向,山西人刘云近三年不断往返于江苏、山西两地。
拍卖佣金发票付款方识别号及收款方识别号均属于淮安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司及竞买人无资质,卷烟去向成谜
案卷材料显示,2015年10月27日,该批卷烟以142万元的价格拍给一名叫张洪礼的烟草零售商。此时,与该批卷烟被扣押相隔15天。
而在此次拍卖中,经淮安市烟草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证实,无论是淮安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还是竞买人张洪礼,均无上述资质。
拍卖公司“自己给自己”开佣金发票
根据拍卖手续纪录,拍卖款为142万元,除去5%佣金71000元,剩余金额应为1349000元整。为何罚没收入减少为1340595元?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前资深检察官邓学平认为,只有在未成交的情况下,拍卖人才可向委托拍卖的公安机关收取合理的为拍卖而支出的费用。本案中,除拍卖程序,有无因为保存、仓储等原因有其他支出,需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解释说明。
佣金发票为何为拍卖公司自己为自己所开?实际佣金通过何种方式付款?拍卖款为何“不足额”,有所减少?淮安市烟草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不清楚为何会少于实际拍卖款项,“这个要问公安部门”。
警方撤案,卷烟被烟草局按无主财产处理
淮安市烟草局纪检组承认处理时存在问题
一审诉请被驳回后,刘云随即提出上诉。2018年3月14日,淮安市中院做出二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维持原判。
淮安中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对不宜长期保存的香烟采取委托拍卖的方法,是刑事案件侦查程序中的侦查行为,不是行政案件审查对象,因此,就拍卖公司的拍卖资质、竞买人资质问题,非审查范围。
“公安机关涉嫌违规拍卖卷烟,到底应该向哪个部门检举反映?”刘云陷入了迷茫。
信网7月5日讯
直播卖烟有“暗号”
有的套装价格高达428元
为了解情况,信网在某平台以“粉笔管”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发现有关直播不在少数,随机进入一个直播间,信网发现并无主播,屏幕上呈现的只有一款卷烟器以及“粉笔拍5发6、拍6发7、拍10发12.拍机器套餐送料子”字样。为验证该直播间是否存在销售香烟的情况,信网以要购买为由询问情况,直播间后台人员解释称,“‘粉笔管’就是滤嘴,‘转笔刀’就是卷烟器,‘饵料’就是烟丝,数字代表的则是香烟的粗细。”